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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刊登流程

人民法院报登报公告收费标准 法院公告

时间:[2020-05-08 14:41]

《人民法院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是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张全国大型报刊
 
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类别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遗失声明(法院、律所、机关事业单位证件、印章等)  
拍卖(落款法院) 
裁判文书(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申请公示催告的判决和裁定等) 执行文书(通知书、裁定书、评估报告等)、
无主财产认领公告    司法鉴定书  申请宣告失踪、死亡  行政处罚通知书    申请公示催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破产文书(受理、宣告、终结)  清算公告(落款法院)  海事文书(落款海事法院)  仲裁文书(落款仲裁委员会)  
拍卖公告(落款拍卖公司)  清算公告(落款清算组或企业)  其他[行政执法公告、公证书、致歉声明(落款法院)等]  
公益诉讼 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不需要交纳公告费

 
人民法院报公告办理流程: 
  ① 来稿时请注明:承办法庭和邮编、承办法官及电话、当事人姓名、手机号。
  ② 如需要邮寄样报,请注明:邮寄样报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③ 公告稿件及费用汇寄出20天还没有见报,请主动与我们电话联系。
  ④ 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公告刊登费用可以减免。
  ⑤ 收到公告稿、款后,普通件5—10工作日见报,加急件3-5个工作日,特急件3个工作日内见报。
 

公告查询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粤0309民初6724号 VINOD KUMAR LAKHAYANI:本院受理原告张莉诉被告VINOD KUMAR LAKHAYANI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672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8日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请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2019)粤0309民初6724号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2.依法将婚生子黎雨涵的抚养权判归原告;3.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 张力(chang lik):本院审理的(2017)鄂民初60号原告武汉中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力(chang lik)、被告余晓安、被告湖北红莲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汉大发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武汉市海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实际投入款、报酬、利润共计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4399.4万元;2.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至还清欠款之日(截至2017年8月31日为7347.04万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4.三被告共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30日。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00、下午14:30分别在本院西区102法庭公开质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郑欣:本院受理王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6民初33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右安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侯克两合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明和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侯克两合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京73行初66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撤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103697号《关于第8928990号“TRAXX”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北京明和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针对第8928990号“TRAXX”商标所提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北京明和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第三人侯克两合公司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上诉状,内容如下: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其于2019年11月15日提起上诉,其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该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高卫星:本院受理原告陈梦中与被告王继兰、高卫星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京0105民再56号民事判决书及王继兰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BIN ZIELER(舒滨)、JIE SHU(舒洁):本院受理(2019)京0102民初7143号原告ANA PEI SHU(舒沛)诉你二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原告ANA PEI SHU(舒沛)起诉要求:1.确认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广外红莲北里2号楼5-1-102号舒滨名下房屋为原、被告共同所有;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六层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0)京04民初155号 朱磊(ZHU LEI):本院受理原告邓建虎与被告朱磊(ZHU LEI)、创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一套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2日下午2点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粤0307民初10678号之二 巫秀兰、巫秀娟:本院受理原告何碧云、巫秀芬、巫秀玲、巫冠强诉被告巫秀兰、巫秀娟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无法与你们联系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6)粤0307民初10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登记在原告何碧云与被继承人巫仕敏[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C027580(6),原英国护照号码:013756838]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西坑村富坑自然村4巷1号房屋的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136197号,巫仕敏、何碧云各占50%产权份额],原告何碧云享有十二分之七,原告巫秀芬、巫秀玲、巫冠强、被告巫秀兰、巫秀娟各享有十二分之一的份额;二、确认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乐华街6号1栋厂房的使用权,原告何碧云享有十二分之七,原告巫秀芬、巫秀玲、巫冠强、被告巫秀兰、巫秀娟各享有十二分之一的份额;三、驳回原告何碧云、巫秀芬、巫秀玲、巫冠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4586元,由何碧云、巫秀芬、巫秀玲、巫冠强负担人民币24386元,被告巫秀兰、巫秀娟各负担人民币1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汉斯·雨果·多恩赛夫(DORNSEIF HANS):本院受理原告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汉斯·雨果·多恩赛夫(DORNSEIF HANS)、康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决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并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奥运村法庭第九法庭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举证期限截止,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慧芬: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华彬国际大厦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与被告李慧芬旅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京0105民初31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告 卡莱流体技术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京73行初7690号原告仙居县特威气动工具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卡莱流体技术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方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目录、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目录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