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有一批原产于新加坡的已到达港口,但出口商提供的原产证书不小心丢失了,请问应该怎么办啊?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78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者损毁,并且未经使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要求进口货物的出口商或者制造商向新加坡授权机构书面申请在原证书正本有效期内签发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该副本应当注明“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_____日期_____)经核准的真实副本”字样,并在《中国国门时报》刊登遗失声明,持报社出具的受理回执单,报纸原件。经核准的原产地证书副本向海关提交后,原产地证书正本失效。
根据相关规定原产地证书遗失需在《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后申请补办
登报格式:
原产地证遗失声明
我单位不慎遗失原产地证 ,证书号码:E155300009640XXX ,特此声明作废
XXXXXX商贸有限公司
XXXX年 XX 月 XX 日
《中国国门时报》登报挂失证书流程
1、填写登报挂失声明申请表
2、认真填写登报挂失声明表格、盖章、汇款
3、表格扫描件及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4、报社出具登报受理回执单(可凭回执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补办业务)
5、刊登报纸 办理完成
电话:010-56013613 、010-52677288
手机:13811212117
传真:010-67337417
Q Q :2524026688
邮箱:zggmsbggb@163.com
看过此咨询的网友同时还看了
简单加工的货物能认定为在国内完全获得而申请
向海关提交的瑞士原产地证书应符合什么条件?
进口台湾货物提示无原产地证书信息怎么办?
原产有协定税率的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书吗?
进口货物在什么情况需要向海关提供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