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
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
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
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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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登报相关介绍:
一、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为了补办一份,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
二、遗失声明意义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三、遗失声明的发布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
全国性报纸 北京报纸 各地省市级报纸 经济类报纸 综合类报纸 商业类报纸 行业类报纸 金融类报纸
刊登报纸名称:北京日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新京报
人民日报 法制日报 中国商报 工人日报 工商时报 经济日报 证券报等
全国各地省市级报纸 北京市 上海 广州 河北省.........
商业广告:工商广告 商业广告 分类广告 中缝广告 软文广告
企事业单位公告: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开户许可证 个人证书 公章、发票、遗失公告;清算、注销、拍卖、招标公告 各种证照、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遗失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公告发布类型:
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合并公告、分立公告
催款公告、拆迁公告、拍卖公告
迁坟公告、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拍卖公告、债权公告、清算公告
开业公告、破产公告、协查公告
海事公告、招标公告、寻人寻物
冒用声明、致歉公告、免责公告
娱乐场所公告、企业迁址公告、房屋权属转移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解除合同公告、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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